一、PPP項目的“聽診器”——VFM評價
聽診器是現代醫學辨別病患的心跳、血壓等生命體征的常用工具,是醫師的標志。VFM評價對于項目來說,正是聽診器般的存在。如果將PPP項目比作等待檢查身體的病患,VFM評價就是我們診斷PPP項目的健康狀況及查找病痛部位的基本醫療工具。所以我們要正確認識VFM評價和PPP模式的關系以及VFM評價是如何診斷PPP項目狀況的。
VFM評價在目前被普遍視為一個項目能否采用PPP模式的依據,主要發生在項目前期。2015年1月財政部編制的《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明確指出,應在項目識別或準備階段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在項目前期,它是項目適合PPP模式與否的決策依據;而在項目后期,則是監督和驗證該PPP項目是否真正做到“物有所值”的一種審計方法。從外國實踐來看,VFM評價并非制作一次,通常在不同階段開展相應的評價,且目的和功能各有側重,所選方法和程序也不一樣。
(一)、項目識別階段:VFM評價決定是否采用PPP模式
通過VFM評價診斷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初步形成PPP項目目錄。在此階段主要用到VFM的定性分析,鼓勵開展定量分析。
此階段的定量分析是進一步裁剪和完善當地政府PPP項目目錄的工具。政府根據項目實施方案等測算的PPP值叫作影子報價PPP值,將PSC(公共部門比較值)大于影子報價PPP值的項目從目錄中刪除,為余下的PPP項目進行項目準備。
(二)、項目準備階段:編制項目產出說明,預判目錄產出說明,預判目錄中PPP項目的可行性
項目準備階段的定量分析,是通過對比和分析PPP項目實施方案與初步實施方案中的影子報價PPP值與PSC值,來確定該PPP項目是繼續還是終止。并且加以反復進行分析和確定,確保PPP模式比傳統政府采購方式更加物有所值。
(三)、項目采購階段:診斷社會資本響應文件的合理性,強化采購程序的透明度
在此階段應用的是VFM評價的定量分析,其主要作用在于,對不同的社會資本方案進行測算,對測算后實際報價PPP值高于PSC值的終止采購。
而關于價格、質量、風險、效益等要素,再具體采購過程中,政府為達到最大程度的“物有所值”平衡,需要作出權衡和取舍。這時,VFM評價便是公眾判斷政府采購目標是否片里的重要依據,可加強對政府采購程序的監督。
(四)、項目執行階段:診斷資金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在項目執行階段,可跟蹤進行對項目的VFM定量分析,將其與前期采購階段的評價結果作對比,來檢驗物有所值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由此確定社會資本是否已實現預期收入。針對評價結果可能出現社會資本收益不足,等于或超出預期效果的三種情況,給出政府能夠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調整的依據。
(五)、項目移交階段:診斷項目績效,為后續類似PPP項目提供參考價值
除涉及國家機密和商業秘密的信息外,財政部門應將物有所值評價報告的關鍵信息向社會公開。VFM在此階段起到一種審計作用,審查項目全程中各環節是否做到物有所值。同時將已完結PPP項目的物有所值評價文件補充入數據庫存儲,為后續類似PPP項目提供預判的依據。
二、VFM的“法脈準繩”——PSC
隨著PPP項目在世界各國的開展,越來越多的國家效仿英國做法,采用以PSC為基準的物有所值評價方法對是否采用PPP模式進行評估,而物有所值能否實現的“法脈準繩”即為PSC。PSC,即公共部門比較值(Public Sector Comparator),是指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政府采用傳統采購模式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全部成本的現值。
作為舶來品,PSC伴隨著PPP模式,在引入我國的實踐中需要一個落地與中國化的過程。目前,結合北京地鐵四號線的初步嘗試與成功經驗,考慮各地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一些問題,我國PSC的計算需要關注以下幾點。
(一)、PSC是什么
PSC是政府提供項目的標桿成本,是物有所值的定量評價基準,是PPP項目能否進行的重要因素。
《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113號)有如下規定。 第八條:財政部門匯同行業主管部門,從定性和定量兩方面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工作。
定量評價主要通過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全生命周期內政府支出成本現值與公共部門比較值進行比較,計算項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二)、PSC的家族成員
根據財政部113號文,我國PSC由四部分組成,分別是初始PSC、競爭性中立調整、轉移風險和自留風險。計算公式為:PSC=初始PSC+競爭性中立調整+轉移風險+自留風險
應民營化而生,順PPP的發展而長,習國外經驗而落地,PSC的發展與PPP一脈相承。我國在建立以PSC為基準的VFM評價體系時應借鑒各國已有超過經驗,并結合本國實際,PSC的計算方法要合理、清晰、標準,為PPP項目物有所值定律評價提供一個較為標準的評價方法。